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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上國中時都該看過《浮生六記》的〈兒時記趣〉一篇吧?
課本裡只選錄到「鞭數十,驅之別院」,
那「驅之別院」以後發生了什麼事呢?

原文:

  一日,見二蟲鬥草間,觀之,興正濃。忽有龐然大物,拔山倒樹而來,蓋一癩蛤蟆也
,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。余年幼,方出神,不覺呀然驚恐。神定,捉蛤蟆,鞭數十,驅
之別院。
  年長思之,二蟲之鬥,蓋圖奸不從也,古語云:「奸近殺。」蟲亦然耶?貪此生涯,
卵為蚯蚓所哈(吳俗稱陽曰卵。),腫不能便,捉鴨開口哈之,婢嫗偶釋手,鴨顛其頸作
吞噬狀,驚而大哭,傳為語柄。此皆幼時閑情也。

(註:「哈」為吳方言,猶言呵氣。 吳俗相傳:小兒蹲地導致陽腫,乃蚯蚓之「哈」所致,以鴨「哈」之可解。)

也就是說,把癩蛤蟆「鞭數十,驅之別院」後,幼年的作者就遭到現世報了。
他大概在草地上蹲著看太久,回家後發現下面腫起來,認為是被蚯蚓碰到。
婢女僕婦就依民俗療法抓了隻鴨子來,一不留意就讓鴨子咬住小朋友的雞雞。
從此這件事變成話柄,害作者被人恥笑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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