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寫作雜談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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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年來,在網路連載小說的風氣相當興盛,動輒百萬字者多有所在。能圓滿連載完畢甚至付梓問世者大有人在,但中途棄文潛逃者也不算少數。於是似乎就出現了這麼一種說法:開一篇新文,叫「挖坑」;連載新的一回,叫「填坑」;寫了卻不更新,叫「棄坑」。這個比喻相當有意思,如果依此道理,則我此生中挖的坑多,棄的坑大概也是同等數量。光是那篇講恐怖王后陽城昭信故事的文章,上篇都出了一年半以上,竟然遲遲不見下篇,甚至還拖著整個部落格長期不更新(雖然更新了也沒人在看),就可知道我這人有著棄坑潛逃之劣根性了。

如果先不論只在構想而沒真正挖出洞的坑,那麼我人生中的坑坑洞洞還真是不少:早在國小五六年級的時候,讀了幾本給兒童看的歐洲史漫畫,就開始寫起了架空的歐洲貴族故事,但是沒寫多少就棄掉了,甚至日後覺得不堪入眼,很乾脆的撕了扔掉。大約在同一時期,台視在播《清秀佳人》,我超愛看的,於是也仿照這種故事模式寫類似少年少女歡喜冤家的故事,不過寫沒多久大概覺得自己只是把人家故事改改名字就拿來用,與其說模仿還不如說是半剽竊,於是又棄坑了,現在這稿也不知跑哪裡去。

到了國中,生活相當苦悶。當時班上有個同學用筆記本寫小說給其他同學傳閱,我也開始用筆記本寫簡單的短篇,但是並沒有傳閱(一則怕丟臉,二則我本來人緣就不佳)。在那個階段影響我創作情節的重要外在因素,就是電視劇(尤其是日劇與瓊瑤劇)與漫畫(主要是《相聚一刻》、《夢幻遊戲》),還有電腦遊戲《明星志願》(第一代)。印象中有一個坑叫《風中的眼淚》,這個篇名就是從《明星志願》裡的一個唱片通告來的;至於內容,則是講到一間公寓裡不同住戶的生活故事,這種模式是從《相聚一刻》來的,總之後來寫著寫著就自行放棄了。還有一個坑,倒是和上述那些影響沒有關係,在那年頭(將近二十年前)來說,題材似乎太邪惡了些:一個國中一二年級的少女,和班上有如白馬王子似的男同學,有了越線的關係,結果「一試就中」,有了一個女兒;少女為此輟學,十三四歲就學著當母親,明明應該是花樣年華卻跟黃臉婆一樣,擔擱了自己的人生......。這故事看起來真像勸世文,雖然說這題材搬到現在還真是沒什麼,但二十年前可不能這樣亂來啊。日本人都已經把「十四歲媽媽」當題材拍成日劇了,我要是把這個坑再找出來填滿,應該也沒什麼意思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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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昨天貼了篇報復工具之文後,
我的狐群狗黨老強同學,興沖沖的希望我以他為主角創作。
只是可憐的老強同學都沒注意到被我寫的人,下場是怎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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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強說想要看〈海的旋律〉,但是這是不可能的事,
當初是手寫稿,沒留底的話,從此手邊就不會有這稿件了;
因為印在不起眼的校刊上,所以早就拋到一邊去矣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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